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省“双高”建设校

学生工作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生工作 >> 正文



中医与康复养生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2020)修订案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日期: 11-2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中医与康复养生学院·学生会

规章制度

2020年修订案

9

目录

总则

制定目的--------------------------------------------------------------1

制定原则--------------------------------------------------------------1

总则条例--------------------------------------------------------------1

规章篇

干事规章--------------------------------------------------------------1

学生干部规章--------------------------------------------------------------2

制度篇

学生会制度概述--------------------------------------------------------2

干事相关制度----------------------------------------------------------3

学生干部相关制度----------------------------------------------------------3

活动开展相关制度------------------------------------------------------4

会议制度--------------------------------------------------------------4

学生会新媒体相关制度--------------------------------------------------5

量化考核篇

关于量化考核----------------------------------------------------------5

量化管理细则----------------------------------------------------------5

自我管理篇

本规章制度的施行案----------------------------------------------------7

本规章制度的修订案----------------------------------------------------7

关于中医与康复养生学院学生会会徽--------------------------------------7

关于本规章制度--------------------------------------------------------7

第1章 总则

1、 制定目的

本规章制度的制定目的在于规范中医与康复养生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以及干事的日常工作行为,秩序化学生会工作,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提高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综合素质,让学生会全体成员更好的严于律己,做好本职工作,服务于学校、团总支、同学。本规章制度是中医与康复养生学院学生会的根本性文件,是本会各部门组织开展工作的根本依据,具有最高效力。各部门制定的各项部门制度,开展的各项工作,均不得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2、 制定原则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中医与康复养生学院学生会自我管理规章制度(2020修订案)》(以下均简称《规章制度》)是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校规》等文件的先进内容及指导精神,结合学生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的文件。《规章制度》的制定坚持以学生会实际情况为基础,以公正、平等、民主、公开为《规章制度》四项原则,以实践贯彻落实学生会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目标,确保《规章制度》能得到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学生干部、干事的认可。

3、 总则条例

  1. 《规章制度》针对学生会全体成员,是学生会自我管理的第一参考文件。

  2. 学生会纪检部为《规章制度》的检查单位,学生会全体成员负责互相监督。

  3. 违反《规章制度》中相关条例,除各篇中例出的处理办法外,同时按《量化考核篇》中要求予以处理;没有例出具体处理办法的,由学生干部和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审理。

  4. 干事及学生干部同时受《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校规》、《中医与康复养生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各部门规章制度中相关条例的管理和引导。

  5. 《规章制度》中条例与其他文件有冲突时按届时具更高权限的文件予以处理。

4、 关于中医与康复养生学院学生会名称

全称为“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中医与康复养生学院学生会”是在2020年下半年由于中医与康复养生学院的成立而从原“基础医学院学生会”分离而来。中医大类专业独立划分到中医与康复养生学院,原所属学生会成员也独立出来,成立了新学院的学生会。

第2章 规章篇

1、 干事规章

中医与康复养生学院学生会干事是学生会最基本、工作最前线的人员。规范干事工作规章如下:

  1. 干事应尊重学生会的工作安排,不得无故顶撞、蓄意扰乱工作。

  2. 干事工作时应佩戴工作牌,不得将工作牌外借。

  3. 干事不得私自以学生会(的各部门)名义对外承接或协助活动。干事代表学生会参加活动,需向相关学生干部汇报,同意后方可参加。

  4. 干事因工作原因请假应向相关学生干部申请,不得套用工作名义请谎假。

  5. 干事有向学生会学生干部及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副书记提出建议或指正错误的权利,特殊情况下干事可以向学生学生干部、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副书记申请个人隐私保护。

  6. 干事在工作中应时刻注意自身及同学安全,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给相关负责人或学生干部。

  7. 干事享有被评优、选举与被选举的资格,除因违反《规章制度》或学院其他文件中条例被记案取消相关资格外,任何学生干部、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副书记不得以其它理由剥夺资格。

  8. 干事在工作中应明确认知自己的工作岗位,时刻注意自我修养,保证自身行为不对学生会形象产生不良影响。

  9. 干事是《规章制度》的第一实践者,对于《规章制度》以及学生会发展有利的意见可随时向各部门学生干部汇报。

  10. 干事违反《规章制度》中条例,应明确认知错误,自觉接受相关处罚。

2、 学生干部规章

中医与康复养生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是学生会的工作领导型人员,规范学生干部领导及工作规章如下:

  1. 学生干部不得利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得以学生干部名义向干事讨求利益或回报。

  2. 学生干部应在自己岗位上各司其职,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开展工作。

  3. 学生干部工作时应佩戴工作牌,不得将工作牌外借。

  4. 学生干部不得私自以学生会或部门名义对外承接或协助活动。学生干部代表学生会参加活动以及干事的活动参与申请需统一上报执行主席团(执行主席团上报于团总支书记、副书记)。

  5. 学生干部在接到活动通知后必须进行回复,并且应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6. 学生干部因工作原因需要请假应为辅导员批准请假或团总支统一请假,不得套用工作名义向辅导员请谎假。

  7. 学生干部在工作中应时刻注意自身及干事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给相关负责人。

  8. 学生干部借用学生会公用物品时应做好登记,按时登记按时归还,损坏借用物品应赔偿。

  9. 学生会财务管理由办公室学生干部总体负责,活动预算和实际使用经费整理汇报执行主席团。

  10. 学生干部有向学生会学生干部及团总支书记、副书记提出建议或指正错误的权利,特殊情况下学生干部可以向相关学生干部、团总支书记、副书记申请个人隐私保护。

  11. 学生干部应在每学期期末以部门为单位提交工作总结,总结干事对干事及其他学生干部公开;执行主席团成员工作总结对学生干部公开,对干事选择性公开。

  12. 学生干部可对《规章制度》提出发展性意见,并且应负责收集相关干事对《规章制度》以及学生会发展的有利意见,每学期期末整理汇报给执行主席团学生干部以及团总支书记、副书记。

  1. 学生干部享有被评优和被选举的资格,除因违反《规章制度》或学院其他文件中条例被记案取消相关资格外,任何学生干部、团总支书记、副书记不得以其它理由剥夺资格;同时学生干部也应自觉帮助干事维护相关资格。

  2. 学生干部应随时注意自身形象和自我修养,作干事的学习榜样,为学生会整体形象负责。

  3. 学生干部违反《规章制度》中条例,除按相关要求处理外,视影响还应书写公开检讨。

第3章 制度篇

1、 学生会制度概述

学生会,亦称“学生联合会”(Student union)或“学生委员会”(Student Committee)。“学生会”一般代指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简称全国学联)在各院校的团体会员机构。《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第四章中对“学生会”以及“学生会会员”的描述为“学生会是学生自己的群众组织。凡在校的中国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可为学生会会员”。在本校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中医与康复养生学院学生会以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中医与康复养生学院团总支书记、副书记为指导老师,以学生会执行主席团为纽带,由办公室、外联部、文娱部、体育部、宣传媒体部、学习部、组织部、女工部、纪检部、劳生部十个部门构成。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发挥作为党和学校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国家和全国人民整体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倡导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努力为同学发展服务。

2、 干事相关制度

  1. 干事招新

中医与康复养生学院(大一)普通专科均为招新对象(如有特殊情况可破格招纳中医与康复养生学院大二年级个别学生为新干事)。由各部门学生干部按招新策划书组织招新,面试2-3轮,综合表现符合要求者即招为试用干事(试用期:1个月),满期并符合试用要求者即予以转正。

  1. 入会考核

试用期干事受各部门学生干部及执行主席团随机考核,试用期内违反《规章制度》或其它相关文件中条例者不予以转正并取消其当届入会资格。

  1. 干事评优

每年春季学期对当届学生会干事及学生干部评优,干事评优以各部门量化考核成绩、学生干部评选表现突出干事、部门内干事投票选举等方式综合考虑推选优秀干事。

  1. 干事退会(仅适用于正式干事)

1)自愿提出退出学生会者,需提交书面申请于部长,并由该部长及分管副主席签字同意后方可退出学生会。申请书由办公室存档并管理,存档内容包括:学生姓名,班级,辅导员姓名,退会原因。同时该生不能参与评优。

2)违反《规章制度》被学生会劝退者,办公室需记录在册并将详细情况汇报与该生辅导员处,记录内容包括:学生姓名,班级,辅导员姓名,劝退原因,同时该生将于学生会永久除名,并取消该生任何的评优资格,同时影响评优资格和入党资格。

3)自动退会:因实习等正当原因不能继续留校学习,即自动退会。

4)学生会执行主席团成员、部门学生干部、干事,若有长期拒绝参与活动,消极怠惰者。经上报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学生会执行主席团,理由正当情况属实,可予以该生退会处分,同时影响评优资格。

3、 学生干部相关制度

  1. 学生干部选举

每年春季学期4月开始进行学生干部选举工作。候选人为未被取消被选举资格且符合当届《中医与康复养生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文件中要求的学生会成员。选举以公平、公正、公开、民主、择优选择为原则,由当届学生会学生干部进行初选,团总支书记、副书记进行复选及审核。

执行主席团选举由各部门内部先行选举最多两名干事及一名不与实习冲突的学生干部参与初选,候选人按届时要求提交竞选申请表,并由办公室存档。最终按实际情况选举预备执行主席团成员,出于同一部门的预备执行主席团成员不超过2个。未能竞选成功的候选人可自愿平行调动竞选部长。

部长竞选由各部门自行推选干事参加,参选干事按届时要求提交竞选申请表,由办公室存档。所有学生干部参加评分,各部门评选出相应职务学生干部,将名单交由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审核。

竞选模式及具体流程安排根据当届学生会工作实际情况制定。

  1. 学生干部考核

竞选为预备执行主席团成员、预备部长的学生干部即进入一个月考核期。考核期中由当届执行主席团成员和各相关部门学生干部可随时对预备学生干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并期满者进入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表现合格即聘为正式学生干部;考核期内违反《制规章度》以及其它相关文件内容者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试用期和转正后违反《规章制度》以及其它相关文件内容者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重新考核或予以开除,空白学生干部职位重新面对上届有被选举资格的干事或学生干部进行选举。

  1. 确定执行执行主席及副执行主席

每届预备执行主席团转正后即开始确定执行执行主席及副执行主席,由各部门学生干部对预备执行主席考核期和试用期内工作情况进行打分评选,综合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和执行主席团各成员意见后确定学生会执行主席及副主席。

  1. 执行主席团分管制

为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更好地监督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开展,执行主席团成员对各部门实行分管制管理。各部门分管执行主席有监督管理各部门学生干部及干事的义务和权利,分管执行主席不直接参与干涉部门内部活动;各部门学生干部同时对分管执行主席工作予以监督。

4、 活动开展相关制度

  1. 活动计划

学生会活动以《学生会工作计划》为参考,结合实际情况开展。

  1. 活动策划

各活动首先需经主办部门提供策划书(部分活动由执行主席团策划),然后交于分管执行主席审核,最终由执行主席团共同讨论并确定是否通过策划书:

通过:执行主席团审改优化策划书,并与相关负责人及团总支书记、副书记讨论后定稿。

不通过:执行主席团驳回策划书,并详细说明驳回原因。

活动以策划书为参考,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举办。策划书需在活动开展前至少1周定稿,定稿后方可开展活动宣传工作,并确定人员分配。

  1. 活动现场

? 活动工作按组分配任务,各组负责人需时刻保持联系畅通。

? 报名参加活动的干事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如需请假需提前和负责人沟通,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 活动安全组等组的负责人需在活动正式开始前进行通告。

  1. 活动总结

活动结束后各组负责人及时组织活动现场总结,执行主席团及时组织参与活动的干事、学生干部开展活动总结;各部门自行对活动总结并做好记录,记录文件由部门自行保管。执行主席、分管执行主席可不定期检查。

5、 会议制度

  1. 学生会干事大会

干事大会为学期例会,每学期开学及期末由执行主席团组织各进行一次。其中秋季学期第一次干事大会为新一届学生会新干事大会,春季学期期末干事大会为学生会换届大会。

大会中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的书写和保存;纪检部负责各部门干事的请假记录;执行主席团负责各学生干部请假记录。

  1. 学生会学生干部大会

学生干部大会为每月例会,由执行主席团组织开展。会议内容:总结当月活动经验,规划次月工作,对当月各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学生干部大会与活动总结会冲突则一并召开。)

  1. 部门例会

部门学生干部按各部门规章制度中要求组织例会。除此以外应在每次活动开展前进行活动预备会议,活动结束后开展活动总结会议。会议记录由各部门自行保存,执行主席团及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对会议记录随机抽查。

  1. 会议简报及微信公众号推文

干事大会需由办公室负责写简报,由宣传媒体部负责公众号推文排版,由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和执行主席团审核。

6、 学生会新媒体相关制度

  1. 新媒体包含范围

微信公众号、官方QQ、官方微博等经团总支认证的各网络社交媒体平台的账号。

  1. 新媒体建设及分类

微信公众号:学生会主要的新媒体账号。主要发布学生会活动及建设等较正式的信息,文章推送需由执行主席团及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审核。由执行主席团及宣传媒体部学生干部共同管理。

官方QQ(空间)及微博:学生会的次要新媒体账号。主要作为面向学生的偏娱乐型账号。除转载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外,可适当地迎合我院同学的需求,发布一些娱乐性质的信息(如学生会工作花絮)。承担主要的学生会与同学交流沟通任务,拉近学生会与同学的距离。由宣传媒体部学生干部及干事共同管理。

其它平台:如需建设其它平台的新媒体账号,应综合考虑平台的媒体类型和针对人群与学生会的契合性,并向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及执行主席团提交申请。

  1. 新媒体账号信息公关

新媒体账号作为学生会的官方发声平台,发布任何信息均从学生会整体出发,充分考虑其影响,杜绝不正当言论的出现。由执行主席团和账号管理者(宣传媒体部负责人)负责信息公关。如若因不正当言论而导致不良后果,执行主席团应迅速反应上报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4章 量化考核篇

1、 关于量化考核

本篇采取学生干部,干事10分制原则。每两个月由学生会纪检部统一进行量化考核,学生干部考核结果低于6分者,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交由团总支书记、副书记与执行主席团讨论后处理。干事试用期考核低于6分者,由部长采取劝退处理。试用期后的在职期间,干事考核低于6分者,第一次由各部长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采取惩罚措施,第二次直接劝退。凡受到学校违纪处分的学生干部干事,一律劝退。

2、 量化管理细则

A、学生干部管理细则:

1.每月开展的学生干部会议,凡不能准时参加会议的学生会学生干部,须在会议前以书面形式向执行主席团请假,并附上相应证明,如有紧急情况,先口头请假,事后补假条,并附上相关证明,无故缺勤者每次扣1分,并上交一份书面检讨。迟到扣0.5分,无故早退者扣0.5分。学生干部会议连续请假三次,算缺勤三次,扣3分。

2.学生干部会议上,未带笔记本,笔等书写工具每次扣0.5分。玩手机,随意讲话者由纪检部进行记录,每次扣0.5分,每两个月交由办公室进行汇总记录。

3.执行主席团通知工作消息时,学生干部务必进行回复,如未回复每次扣0.2,三次扣1分。对于执行主席团交代的工作未保质保量完成的学生干部,一次扣2分。

4.团总支书记、副书记所要求的工作总结,各部门需在规定的时间上交给分管执行主席,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特殊原因除外)一次扣1分。

5.各学生干部借用集体办公的工具时,需登记并按期归还,未按期归还者一人一次扣0.5分,在借用期间造成遗失,每人一次扣1分,并自行赔偿。医学院学生会财务管理由学生会办公室总体负责。各部门开展活动需经费时,应提前(至少一周)列出详细预算开支提交执行主席团审查,审查通过之后方能购买活动所需物品。

6.利用职权,进行徇私舞弊行为的学生干部,情节较轻未造成严重影响的,发现一次扣5分,进入考核期,取消其学生会内选举资格和被选举资格,情节严重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上报团总支书记、副书记作相应处理。

7.执勤期间,各执勤地点未安排人员。各部门学生干部扣1分。

8.大小型活动工作牌不定期检查,未佩戴者扣0.5分。

9.学生干部工作被表扬一次加1分。迎新晚会,五四青年节晚会,一等奖学生干部加2分,二三等奖加1.5分,进入决赛加1分。各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视举办效果予以适当加分,分管执行主席同时加分。最终量化考核排名靠前,优先考虑年终评优。

10.以学生会活动为理由,请谎假、滥用学生会假条旷课者,发现一次扣5分,进入考核期,取消其学生会内选举资格和被选举资格,发现第二次直接上报团总支书记、副书记作相应处理。

11.工作牌禁止外借。本人不知情情况下被其他人拿走的,发现一次扣4分;主动外借并影响学生会名誉者,直接上报团总支书记、副书记作相应处理。

12.言行举止不具备学生学生干部应有的素质,扣3分。

13.执行主席团成员各项扣分采取双倍。

14.未经批准将学生会会徽用于娱乐活动者,视情节予以扣分,最严重者扣5分并取消其学生会内选举资格和被选举资格。

B、干事管理细则:

1.无故顶撞执行主席部长,视情节扣1-6分,态度极其恶劣者直接劝退。

2.各部门会议上,未带笔记本,笔,等书写工具以及工作牌每次扣0.5分。玩手机,随意讲话者由各部长进行记录,每次扣0.5分。

3.各种大型活动,大型会议,凡不能准时参加会议的干事,须在会议前以书面形式向部长请假,如有紧急情况,先口头请假,事后补假条.无故缺勤扣1分,并上交书面检讨,迟到扣0.5分,早退扣0.5分,连续请假三次以上算缺勤3次扣3分。

4.执勤期间不听从部长安排,态度恶劣者,退部处理。无故缺勤扣1分,早退扣0.5分,迟到扣0.5分。

5.工作牌禁止外借。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拿走的,扣4分;主动外借的,直接开除学生会。

6.以不正当言论诋毁学生会名誉者,直接开除学生会;私下诋毁学生会学生干部者,发现一次扣3分,并取消其学生会内选举资格和被选举资格,对学生干部造成严重影响者,进行劝退处理。

7.能提出好的建议,勇于指出学生干部的不足者,加1分。

8.干事被部长表扬一次加1分。迎新晚会,五四青年节晚会,一等奖加5分,二三等奖加4分,进入决赛加2分。各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参与的干事视举办效果予以适当加分。

9.未经批准将学生会会徽用于娱乐活动者,视情节予以扣分,最严重者可取消其学生会内选举资格和被选举资格。

第5章 自我管理篇

1、 本规章制度的施行案

《规章制度》由中医与康复养生学院学生会执行主席团起草,由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参与审核修改,中医与康复养生学院团总支审核。团总支审核通过后,由次届学生会全体干事参与投票,同意施行者超过70%即可施行;若低于70%,则执行主席团及时组织制度的修订。

2、 本规章制度的修订案

各学生干部、干事均有对《规章制度》提出意见的资格。各部门学生干部负责收集干事的意见,执行主席团负责统计整理,于每年春季学期换届选举完成后交由下一届预备执行主席团视情况开展修订工作。修订草案符合上述施行案即可修订。

3、 关于中医与康复养生学院学生会会徽

中医与康复养生学院学生会会徽是中医与康复养生学院学生会的标志,用于学生会开展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及学生会各文件的指示性图标。任何学生干部干事应尊重会徽,不得恶搞、篡改学生会会徽用于娱乐活动;不得将会徽用于不合时宜的环境。

4、 关于本规章制度

此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中医与康复养生学院学生会所有,如有异议或建议,请通过正常渠道向部长和分管执行主席反映,严禁私下诋毁,若发现此行为,经核实后视实际情况及影响予以处理。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中医与康复养生学院学生会

2020年8月

中医与康复养生学院团总支意见:

中医与康复养生学院学生会执行主席团意见:

中医与康复养生学院学生会各部门学生干部意见:

中医与康复养生学院学生会干事投票结果:

上一条:中医与康复养生学院举行第33个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

下一条:中医与康复养生学院学生会简介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 四川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道街659号 (625100) | 电话:0835-2222560

 蜀ICP备05017911号 雅公网安备 511801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