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实训室安全管理,提升师生安全操作意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实践教学有序开展,中医与康复养生学院于3月31日组织开展了实训室安全教育与应急教育专项培训,由张蓝老师主讲。

本次培训紧扣高校实训室安全管理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中医、康复及体育实训中常见的安全风险点,重点聚焦用火用电安全、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及医疗垃圾处理三个核心内容展开。

在责任落实方面,严格执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实训指导教师为当堂课安全第一责任人。涉及明火操作时,指导教师须全程在场监管。实训室配备灭火毯、烫伤膏等应急物品,严格执行“人走火灭”制度,实训结束后由指导教师检查确认火源完全熄灭方可离场。用电安全方面,严禁私拉乱接、增加插座或使用不合格插排,所有电器须接入固定插座,严禁串联使用。
日常管理方面,每日实训结束后,实训教师负责检查所有电器是否断电,并填写《实训室运行记录》。每周实训中心组织全面检查,重点排查线路老化、插座松动、设备接地等问题。
实训教学,安全为先。师生共同筑牢安全防线,营造安全、规范、有序的实践教学环境。
撰稿人:袁艺梦 张 蓝
复审人:廖人燕
终审人:庞嘉言